close

  
這小小的東西,可花了我一半旅費,不過是我這趟旅程值得紀念的東西。
x  

手錶,是我每天都會帶的物品,沒有它,就覺得手上少了什麼,所以它是我生活中的必需品,
記得小時侯爸爸送了我一支寶島的錶,大約從國小帶到高中吧!
在我二十歲的時侯,自己買了這支羅凡迪諾的錶,這一戴就戴了近十五年,

 
那時這支錶花了我三千塊錢。
它曾經在我摔車時,保護了我的手腕,那次在錶帶上留下很深的括痕,
如果沒帶手錶,當時我的手腕應該會有很大的擦傷吧


直到了三十歲時,一直想換一隻錶,但始終都找不到喜歡的樣式,
這次去香港,原本也沒有打算會買,
意外的在朗豪坊小B的店裡,
在要離開店裡時,眼睛不小心掃到櫥窗內的手錶時,讓我眼鏡為之一亮,
就是它,我很喜歡的樣式,
低調的黑色,卻閃耀著紫色的小光芒,特別吸引我的目光,
喜歡是沒有理由的,價錢真的比我預想中的還高上許多,
不過,就當是送自己一份35歲後的禮物吧!

出國後一個月,我才帶上它,
帶上它一開始十分小心,深怕括到,撞到,但粗魯的我還是不小心弄出括痕,之後就豁出去了,
現在戴著它時,一看到錶面,仍然會帶著微笑~因為真的好喜歡~!

   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芳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